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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采用EXW成交方式出口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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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年03月08日19:10:52 打印此页 关闭
摘要: EXW成交方式,在《国际贸易属于解释通则》里的解释是,卖方按买方的要求在卖方仓库或双方指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卖方无需报关。 1、出口收汇政策 汇发2012  38号、汇发2017  3号,我国的外汇政策检查“谁出口谁收汇”,就是以谁的名义报关出口,就必须由谁来收汇 2、出口...

EXW成交方式,在《国际贸易属于解释通则》里的解释是,卖方按买方的要求在卖方仓库或双方指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卖方无需报关。

1、出口收汇政策

汇发2012  38号、汇发2017  3号,我国的外汇政策检查“谁出口谁收汇”,就是以谁的名义报关出口,就必须由谁来收汇

2、出口退税政策

我国对于离境货物的出口退税要求是必须报关,即只有报关了,该货物才属于合法出口的货物并具有了申请退税的权利。

3、买方报关合规问题

EXW成交方式的出口货物,卖方必须争取报关权利自行报关,或者让客户以卖方名义进行报关;同时注意如果客户以卖方名义报关的话,注意报关资料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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